电池生产厂家生产的自行车蓄电池行业标准要求
如果电动自行车的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已经设计完成,并且具备了良好的指标体系,则电池生产厂家可以开始对其最重要的储能部件—蓄电池提出要求。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以其特有的少维护、免维护以及放电性能较稳定等优点,使市场对其接受的能力一再增加,但市场的实际使用情况与JBfrro262一2001标准中规定的性能参数相差甚多。电池生产厂家生产的自行车蓄电池行业标准要求(以6一DZM一10为例):
①2小时率容量:10Ah以上(以SA电流放电到1.6vl单体的时间不少于120min。
②荷电保持特性:存放28天,剩余容量不低于8.5Ah.
③大电流放电特性:以15A电流放电5min,端电压不应低于l.4vl单格。
④过放电特性:在定阻抗的条件下,以(12+/- 1.2)A的电流连续放电2lh,其容量不应低于7.5Ah。
⑤-10℃低温容量:在一(ro土l)℃的环境中存储roh,实际容量不应低于7Ah。电29h后,气体复合效率不应低于9O%。
⑥循环寿命:70%深度放电,循环寿命大于350次,寿命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,达不到这个要求的电池生产厂家是没办法进行规模生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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